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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7-12-21 瀏覽次數:289
各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辦、商務主管部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
根據《關于印發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7〕698號)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我委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規范醫用耗材的合理使用,加強藥事管理水平,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利益。同時,認真完成檢查任務,及時、準確填報相關數據并報送工作總結。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
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
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方案
為加強醫用耗材監管,提高合理用藥水平,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根據《關于印發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7〕698號)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整治醫用耗材和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以“九不準”“十項不得”規定為抓手,圍繞“摸清家底、理順關系、公開透明、標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規范相結合的工作方式,以重點領域、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問題線索為突破口,完善醫用耗材購銷規范管理,全力整治藥品回扣問題,形成長效工作機制,有效遏制和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二、活動范圍
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三、組織管理
市衛生計生委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訂“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方案”。組織對本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和藥品回扣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各區衛生計生委、各辦醫主體具體負責下屬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和藥品回扣整治活動的組織實施,督促醫療機構合理使用醫用耗材,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四、重點內容及分工
(一)檢查生產企業違規生產行為。重點整治一次性使用輸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導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類、起搏器類、骨科植入類、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產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配合)
(二)繼續推進醫藥衛生行業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做好醫藥衛生行業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查處非法使用發票、過票、走票、倒票等問題,加強對發票違法問題的案件移送和聯合查處工作,深入挖掘發票違法行為背后隱藏的不正之風問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牽頭,市工商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三)全面落實醫藥陽光采購。核查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耗材陽光采購流程建設、制度建設和有關配套建設。加大對相關機構違反藥品和醫療耗材陽光采購行為的聯合檢查和處理力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四)強化對高值醫用耗材特別是植介入類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加強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對于不可另行收費的醫療器械,不得向患者收費,嚴肅查處超過規定范圍使用醫用耗材、超規定加價率多收費、多計或變相多計醫用耗材多收費、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患者使用醫用耗材多收費以及不按規定公示醫用耗材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五)推動醫用耗材信息公開。將主要醫用耗材價格、總體用量、各科耗占比納入院務公開范圍;各醫療器械銷售單位(包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等)要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做好明碼標價,在顯著位置公示產品信息,要列明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品牌、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計價單位、價格等內容;各醫療機構要向患者提供包括耗材名稱、品規和收費價格等詳細內容的費用清單,并提供所用耗材信息的查詢渠道,提高醫療費用透明度。將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納入醫院管理評價體系。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醫用耗材尤其是高值醫用耗材使用信息上報制度,對于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將耗材集中采購價格等相關內容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六)強化對醫療機構診療行為的監管。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加強醫療技術準入和監管,保證醫療質量安全。加強醫療器械臨床合理使用與安全管理,規范醫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對醫用耗材使用量進行動態監測,開展醫用耗材質量評價。廣泛開展行風評議活動,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配合)
(七)加大對醫務人員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和違反“九不準”“十項不得”規定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問題嚴重的醫療機構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配合)
(八)加強對醫療機構耗材與該耗材配套使用的設備采購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設備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設備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九)探索建立醫用耗材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加快推進自費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制度的建立完善,組織開展醫用耗材綜合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用于醫用耗材采購、制定臨床應用指南。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善醫用耗材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制度的透明化,加強醫用耗材的院內信息化管理水平,重點監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對耗材使用超過同學科平均水平的醫生,進行病例追溯再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進行約談。嚴格臨時采購醫用耗材管理。探索建立對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的數據收集、分析、評估、上報機制,將有關結果用于指導醫療機構進行醫用耗材管理。(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十)貫徹落實整治藥品回扣“1+7”文件要求。完善藥事委員會建設和處方點評制度,強化藥品統一管理,提升合理用藥水平。加強自費藥品管理,規范自費藥品采購和使用。加強藥品使用信息化管理,監控藥品使用。完善信息化平臺分級管理,阻止違規統方。加強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規范醫藥代表行為,做到“三定一有”(定時間、地點、人員,有記錄)接待。規范醫藥購銷行為,在與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簽署采購合同時,必須同時簽署廉潔購銷合同。(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十一)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宣傳形式應靈活多樣,宣傳方法應突出重點。充分利用會議、培訓、微信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手段,重點宣傳醫用耗材監管和整治藥品回扣的先進經驗和成效,使其成為可復制、可推廣的做法。積極、正面引導輿論,使此次活動深入人心,吸引廣大群眾自覺參與。(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五、工作步驟
本次活動于2017年7月11日正式開始,2018年1月31日結束,為期7個月。活動總體分為方案制定、自查自糾、督導檢查、總結經驗4個階段。
(一)方案制定(9月1日-9月30日)。市衛生計生委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訂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活動方案。各區衛生計生委、辦醫主體、醫療機構按照國家和本市活動方案要求,結合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細化活動措施和時間節點,明確責任要求,層層動員部署,全面啟動專項整治活動。
(二)自查自糾(9月1日—1月31日)。各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要及時完善醫用耗材產品的相關信息提交、更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認真排查梳理醫用耗材臨床使用中的問題,及時整改,完善整改措施,有效遏制和打擊醫用耗材領域的不正之風,并將自查自糾工作貫穿始終。
(三)督導檢查(1月上旬)。各區衛生計生委要會同相關行業區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統一部署,結合文件要求,根據職責分工,對下屬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和藥品回扣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各辦醫主體負責組織對下屬醫療機構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市衛生計生委將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全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和藥品回扣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四)總結經驗(1月下旬)。各單位要及時匯總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經驗、有效做法、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于2018年1月20日前報送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匯總表(見附件)和行動總結。市衛生計生委將匯總本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情況,并將本市專項行動總結和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匯總表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管理和整治藥品回扣是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實現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措施。市衛生計生委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做好本市醫用耗材專項治理暨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方案制定工作。各區衛生計生委、各辦醫主體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把本方案作為本系統、本單位行風建設重要內容,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通過集中治理、抓點帶面、點面結合、逐層突破等方式,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加大執法力度。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強化部門合作,協同開展行動,形成監管合力,共同規范醫用耗材和藥品臨床應用管理,加強藥事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各單位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醫用耗材和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個人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要及時公布專項整治行動進展情況,通報重大案件查處情況,做到有行動、有聲勢、有效果。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障醫療安全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需要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各單位要在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醫用耗材和藥品生產、采購、臨床使用管理相關制度、指標體系和長效工作機制,采取有效措施,鞏固活動成果,堅決避免出現“反彈”現象。將醫用耗材管理和藥事管理工作從階段性活動逐步轉入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促進醫用耗材和藥事管理水平持續改進。
附件: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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