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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7-09-07 瀏覽次數(shù):28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2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草案)》,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強調,質量立國要強化標準引領,在完善工業(yè)品標準的同時,要著力在服務標準制修訂上下更大功夫,鼓勵企業(yè)通過標準創(chuàng)新促進行業(yè)標準提升,推動產業(yè)轉型和經(jīng)濟結構調整升級。
據(jù)了解,現(xiàn)行《標準化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1988年12月29日通過,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科學技術的迅猛發(fā)展、政府管理職能與方式的深刻變革,《標準化法》已經(jīng)不能滿足當前國內外形勢的要求。2015年3月,國務院印發(f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了標準化工作改革的總體要求和重點改革措施。為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jù),實現(xiàn)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全力推動《標準化法》修訂工作,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提交常務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草案)》。下一步,將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修訂草案審議工作,爭取新的《標準化法》盡早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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